對於有特定產業的經營者來說,或許無法選擇自己要開設公司或行號。
因為有些營業項目限定只能以「公司」型態經營,例如觀光業、保險業、租賃住宅業等等。此外,由於有些投標案件會有公司規模或組織的限制,有些客戶或廠商也只願意和「公司」進行合作,因此考慮到未來事業可能發展的諸多面向,開設公司會是比較好的選擇。

如果有需要申請「免用統一發票」,行號就是你的唯一選擇。
不過想要成功申請,也必須至少符合2個條件才可以,一是每月營業額未超過20萬元;二是產品單價低。但請注意,即使符合以上條件也有可能申請不通過,例如附近同業的營業額都高於20萬,國稅局判定未來也有可能達到這樣的營業額;或因為獨立接案者因為營業額查核困難,因此要求依然得開立統一發票。
以下補充「免用統一發票」的優點:
營業稅只要1% (使用統一發票營業稅為5%)
省下請會計師或記帳士記帳的費用

若在各個縣市都有連鎖店,就需要申請「公司」。
由於「公司」與行號的管轄機關不同,名稱保護範圍也不一樣,公司名稱的保護是全國性的;而行號名稱則僅止於縣市。所以舉例,知名飲料連鎖店50嵐全國都有分店,因此需要設立公司,以避免他人使用一樣的名稱。

若開設行號,而哪天公司不幸面臨無力償還債務的情況,就必須從所有合夥人的個人資產中追討。
因為行號屬於「無限清償責任」;而「公司」是屬於「以出資額為限」,因此開設公司,即使有無力償還債務的情況,也只會賠掉所有合夥人投資的金額,從這方面來說,開設「公司」的風險較開設「行號」低了許多。

一般來說,「公司」會比行號更容易申請貸款。
雖然貸款需要評估很多方面,但因為「公司」有《公司法》的規範限制,加上設立「公司」必須申請會計師資本額簽證,讓銀行或其他單位在放貸時較有保障,因此相較於行號來說,會更願意借給「公司」。

開設行號,或許可以讓你少繳很多稅。
差別在於,公司的營所稅是20%,而行號則無營所稅,採直接併入個人綜所稅,因此即使綜所稅為12%,也差了將近8%,如果再加上「免用統一發票」的1%營業稅的話,營業稅也省了4% !(開立統一發票為5%)總得來說,選擇行號會省下許多資金。